轉知:檢送環境部氣候變遷署「溫室氣體排放量增量抵換平台操作說明」及「溫室氣體排放量增量抵換制度說明」資料各1份,請依規定辦理,請查照。 2025/03/18 倘若區內廠商需使用溫室氣體排放量增量抵換(詳閱附件),請依規定辦理。 相關資料: 溫室氣體排放量增量抵換平台操作說明.pdf下載檔案(.pdf) 溫室氣體排放量增量抵換制度說明.pdf下載檔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