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佈欄

【轉知】勞動部有關移工聘僱期滿離境前未提供勞務期間得否向雇主請求報酬疑義案之釋文1份,請查照。

2025/03/06

依據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114年2月27日經園環安字第1140003058A號辦理(原函及附件影附)。


相關資料:
  • 地址:台北市南港區園區街3號2樓之1(1樓)
  • 本網站支援Edge、Firefox及Chrome,最佳瀏覽解析度為1280x80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