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職業安全衛生顧問服務機構認可有效期間之核定及處理原則」1份,前述原則並自即日生效,請查照。
2024/11/19
依據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113年11月14日經園環安字第1130022714號函轉勞動部113年11月13日勞職授字第1130206870號函辦理(原函及附件影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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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9
依據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113年11月14日經園環安字第1130022714號函轉勞動部113年11月13日勞職授字第1130206870號函辦理(原函及附件影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