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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配合職安法職場霸凌防治新制上路,勞動部於115年6月23日公告《職場霸凌防治措施準則》、《地方主管機關受理最高負責人職場霸凌事件申訴處理辦法》及配套措施,敬請落實法令遵循,請查照。

2026/09/14

一、《職場霸凌防治措施準則》為新制運作的重要依據,明定職場霸凌認定原則,以及申訴受理、協調、調查小組組成、利益迴避、調查決定、申復及救濟等程序,提供事業單位明確遵循標準。無論事業單位規模大小,只要知悉或受理職場霸凌申訴,雇主均應依法啟動防治機制;企業規模越大,依法應建立越完整之防治制度及處理程序。

二、另針對被申訴人為事業單位最高負責人的情形,勞動部同步發布《地方主管機關受理最高負責人職場霸凌事件申訴處理辦法》,建立由地方主管機關受理申訴及調查處理機制,透過外部公權力介入,避免內部調查可能產生之利益衝突或程序失衡,提升案件處理之客觀性、公正性及社會信賴。

三、為協助新制順利推動,勞動部同步推出指導手冊、常見問答、教育宣導教材、諮詢與輔導服務及專業人才資料庫等配套措施,協助企業落實法令遵循,建立安全、健康與友善的工作環境,相關資訊可至勞動部職安署官網設有職場霸凌防治專區(網址:https://www.osha.gov.tw/48110/48207/206868)查詢。

四、綜上,請督促所轄事業單位依職安法及防治措施準則等相關規定辦理職場霸凌防治事項,另可利用勞動部職安署製作之「職場霸凌防治教育訓練」課程,協助事業單位內部調查小組成員,取得符合《職場霸凌防治措施準則》第14條第3項規定之時數認證。

五、隨文檢附勞動部職安署「職場霸凌防治教育訓練」線上課程學習管道及登錄教學1份供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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