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轉】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15年3月31日工程企字第11501000442號函檢送「本會115年3月31日工程企字第1150100044號令影本」一案,更正該函說明二「本會91年1月1日工程企字第09100424220號函」為「本會91年10月2日工程企字第09100424220號函」
2026/07/16
一、依據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15年6月30日工程企字第1150100289號函辦理。
二、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15年3月31日工程企字第11501000442號函檢送「本會115年3月31日工程企字第1150100044號令影本」一案,茲更正該
函說明二「本會91年1月1日工程企字第09100424220號函」為「本會91年10月2日工程企字第09100424220號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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