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轉衛生福利部(下稱衛福部)修正發布之「感染性生物材料管理辦法」
2026/05/15
一、依據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115年5月11日經園環安字第1150009990號函轉經濟部115年5月6日經授產字第11500603640號函辦理。
二、旨揭辦法業經衛福部115年4月30日衛授疾字第1150100355號令修正發布,修正條文、修正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請至疾病管制署全球資訊網實驗室生物安全專區(疾病管制署首頁>傳染病與防疫專題>實驗室生物安全>感染性生物材料管理法規)瀏覽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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