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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桃園市政府辦理「115年度桃園市政府勞動局勞工退休制度說明及專戶註銷暨促進友善育兒職場法令說明會」

2026/02/06

依勞動基準法第56條第2項及第78條規定,雇主應於每年年度終了前,估算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餘額,該餘額不足給付次一年度內預估成就第53條(工作15年以上年滿55歲者、工作25年以上者或工作10年以上年滿60歲者)或第54條第1項第1款(年滿65歲者)退休條件之勞工,依前條計算之退休金數額者,雇主應於次年度3月底前一次提撥其差額,並送事業單位勞工退休準備金監督委員會,未以規定補足差額者,將處新臺幣9萬元以上45萬元以下罰鍰。

為使各事業單位瞭解勞動基準法相關規定,避免觸法,以落實勞動法令執行,加強勞雇關係,確保勞工權益,爰辦理說明會,相關場次資訊如下:

上午場:時間:115年3月3日8時30分至12時10分。(8時30分開始報到)

地點:桃園市綜合會議廳201會議廳(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1號)。

下午場:時間:115年3月3日13時30分至17時10分。(13時30分開始報到)

地點:桃園市綜合會議廳201會議廳(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1號)。

桃園市政府勞動局網站(網址:http://lhrb.tycg.gov.tw/)首頁/便民服務/線上報名/115年度桃園市政府勞動局勞工退休制度說明及專戶註銷暨促進友善育兒職場法令說明會登錄網路報名。



相關網址: 桃園市政府勞動局報名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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