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保護

大發污水廠

大發污水廠

  • (一)區內一般事業廢棄物量約 12 噸/月。
  • (二)處置地點: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南區資源回收廠。
  • (三)清除處置方式:
    • 1、廠商可自行與掩埋場簽約及自行清運。
    • 2、委託合法清除機構代為清運。
    • 3、依掩埋場收費標準繳費〈由各掩埋場依規定收費每噸約 1,700 元〉
    • 4、有害事業廢棄物由廠商自行依環保法規辦理並申報。
  • 地址:高雄市大寮區華中路一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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