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令宣導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及中央主管機關委託之政府其他機關辦理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使用固態生質燃料、固體再生燃料、廢棄物再利用燃料之許可證審查參考原則(第二版)」

2026/05/19

函轉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臺南分局「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及中央主管機關委託之政府其他機關辦理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使用固態生質燃料、固體再生燃料、廢棄物再利用燃料之許可證審查參考原則(第二版)」1份,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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