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產業園區容許引進之產業類別,如「產業園區各種用地用途及使用規範辦法」所示,如附件。
2025/04/29
一、產業園區之產業用地區分為產業用地(一)及產業用地(二)兩種,且依各該用地類別,僅提供予特定行業或產業使用,非任何行業別均得進駐、使用產業用地。基此,為讓進駐廠商清楚瞭解本園區之產業用地用途使用限制,爰公告提供本園區之容許或不容許引進產業類別等相關限制資訊(相關文件資料如下附件連結下載),以供廠商查詢。
二、請廠商進駐前,如有疑問,可向本新營產業園區服務中心洽詢園區之容許或不容許引進產業類別,以進一步瞭解園區之產業及配置等概況,確切掌握園區相關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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