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業園區一般公共設施維護費費率」,業經經濟部於中華民國114年4月16日公告訂定,檢送前揭公告影本(含附件)1份。 2025/04/22 旨揭公告依據產業創新條例第53條辦理。 相關資料: 517981_產業園區一般公共設施維護費費率.odt下載檔案(.odt) 517981_公告.pdf下載檔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