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區相關規定

特殊性工業區注意事項

2025/08/07

依據「特殊性工業區緩衝地帶及空氣品質監測設施設置標準」明定,特殊性工業用地達產業園區總面積1/4者,須依法辦理緩衝地帶及空氣品質監測設施設置,如需設置將依據產業創新條例第53條訂定設施使用費並向園區內廠商收取費用。


相關資料:
  • 地址:高雄市大社區經建路6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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