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龍德等60處產業園區用地變更規劃(一般類型及容積獎勵案適用)業經r經濟部於中華民國114年6月27日以經授園字第 11455304650號公告,茲檢送公告(含附件)1份,請查照。 2025/07/01 依據產業創新條例第54條暨產業園區用地變更規劃辦法第9條、第10條,及工業區更新立體化發展方案辦理。 相關資料: 用地變更規劃--容積獎勵.pdf下載檔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