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勞動部於114年4月11日以勞職授字第1140251225A號令修正發布「勞工作業場所容許暴露標準」第11條及第2條附表1、附表2,茲檢送「勞工作業場所容許暴露標準」第11條及第2條附表1、附表2修正條文1份,請查照。 2025/04/17 依據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高屏分局114年4月15日經園高環字第1140004037號函辦理。 相關資料: 勞動部書函.pdf下載檔案(.pdf) 勞動部令.pdf下載檔案(.pdf) 勞工作業場所容許暴露標準第十一條修正條文.pdf下載檔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