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佈欄

轉知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修正「補助中小企業新購機械及改善既有機械安全設施作業要點」部分規定1份(自114年5月1日生效),請查照。

2025/05/01

一、依據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高屏分局114年4月8日經園高環字第1140003808號函辦理。

二、旨揭要點於114年4月7日以勞職安4字第1141400290號令修正發布。


相關資料:
  • 地址:高雄市大社區經建路6號
  • 本網站支援Edge、Firefox及Chrome,最佳瀏覽解析度為1280x80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