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高雄市政府青年局「114年度大港青年實習媒合計畫」簡章乙份,請貴公司踴躍提案,請查照。
2025/03/28
一、依據高雄市政府青年局114年3月27日高市青輔字第11430166900號函辦理。
二、為提升本市青年職涯競爭力及能量,高雄市政府青年局積極整合青年及企業實習需求,爰辦理旨揭計畫。
三、適用補助對象為設立登記於高雄市公司、合夥或獨資之工商行號、法人、機構或團體,或可提供高雄實習職缺之他縣市企業。
四、企業申請須經高雄市政府青年局核准後,方為本計畫之實習企業,實習企業每聘用1名實習生,於實習期間提供符合勞動基準法規定之薪資並完成實習時數達160小時以上者,且經高雄市政府青年局查驗資料無誤後,提供實習企業新臺幣5,000元指導費。
五、簡章資訊、EDM電子檔可逕至(https://reurl.cc/lzRNEv)下載。若有相關疑問,可逕洽本案執行單位:財團法人中山管理教育基金會07-3321068分機51周小姐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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