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勞動部修正「推動職業安全衛生優良工程金安獎選拔作業要點」部分規定及第六點格式一、格式二、格式三,並自即日生效,請查照。
2025/01/24
一、依據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高屏分局114年1月24日經園高環字第1140001150號函辦理。
二、旨揭要點修正規定電子檔已置於該部職業安全衛生署之「優良工程金安獎資訊管理系統」(網址:https://gsc.osha.gov.tw/),請自行瀏覽、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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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4
一、依據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高屏分局114年1月24日經園高環字第1140001150號函辦理。
二、旨揭要點修正規定電子檔已置於該部職業安全衛生署之「優良工程金安獎資訊管理系統」(網址:https://gsc.osha.gov.tw/),請自行瀏覽、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