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本部受理龍德等60處產業園區用地變更規劃(一般類型及容積獎勵案適用)公告及相關附件
2025/07/02
一、依據產業創新條例第54條暨產業園區用地變更規劃辦法第9條、第10條,及工業區更新立體化發展方案辦理。
二、本案業經本部於中華民國114年6月27日以經授園字第1145530465號公告,受理期限至114年12月31日。
三、倘有意瞭解詳細資訊,請逕洽本中心承辦人(03)4697640分機6686許小姐。
相關資料:
2025/07/02
一、依據產業創新條例第54條暨產業園區用地變更規劃辦法第9條、第10條,及工業區更新立體化發展方案辦理。
二、本案業經本部於中華民國114年6月27日以經授園字第1145530465號公告,受理期限至114年12月31日。
三、倘有意瞭解詳細資訊,請逕洽本中心承辦人(03)4697640分機6686許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