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令宣導

全國性公民投票,事業單位依法給假,以保障勞工投票權益

2026/09/11

中央選舉委員會將於115年11月28日舉行「您是否支持政府使用『核電』振興經濟,以廢除『非核家園』的能源政策?」全國性公民投票,事業單位依法給假,以保障勞工投票權益。

一、為利勞工行使投票權,勞動部前以107年11月8日勞動條3字第1070131460號公告指定公民投票日為勞動基準法第37條第1項所定應放假日,當日出勤勞工之工時、工資給付規定,請依勞動部107年11月8日勞動條2字第1070131393號令辦理。

二、雇主未依法給假或給薪者,處新臺幣2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並公布其事業單位或事業主之名稱、負責人姓名、處分期日、違反條文及罰鍰金額,並限期令其改善;屆期未改善者,應按次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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