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令宣導

(宣導)為因應枯旱期,請優先使用再生水、海淡水並落實節水7%

2026/04/02

依據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115年3月26日經園投創字第1150006028號函轉經濟部水利署115年3月16日經水源字第11515025660號函暨115年3月12日「115年上半年第5次供水情勢檢討會議」紀錄決議事項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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