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輸出貨品未依規定標示產地或產地標示不實處分原則」,並自即日生效。 2026/02/11 修正「輸出貨品未依規定標示產地或產地標示不實處分原則」,並自即日生效。 相關資料: 經濟部國際貿易署令.pdf下載檔案(.pdf) 輸出貨品未依規定標示產地或產地標示不實處分原則-修正後.pdf下載檔案(.pdf) 輸出貨品未依規定標示產地或產地標示不實處分原則修正規定.pdf下載檔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