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與分娩後女性及未滿十八歲勞工禁止從事危險性或有害性工作認定標準」第5條及第2條附表1修正條文 2026/01/09 「妊娠與分娩後女性及未滿十八歲勞工禁止從事危險性或有害性工作認定標準」第5條及第2條附表1修正條文 相關資料: 勞動部函文.pdf下載檔案(.pdf) 妊娠與分娩後女性及未滿十八歲勞工禁止從事危險性或有害性工作認定標準第五條修正條文.pdf下載檔案(.pdf) 雇主不得使未滿十八歲者從事危險性或有害性工作認定表.pdf下載檔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