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中心簡介

組織架構 業務職掌

組織架構

  • 本中心設有主任、副主任,其下設有行政組、服務組及環保組。
  • 行政組包含行政組長、組員(2人)、會計員(1人)、駕駛(1人)、工友(1人)
  • 服務組包含服務組長、組員(5人)、駕駛(1人)、清潔工(1人)
  • 環保組包含環保組長、技術員(10人)、工友(1人)
  • 主任
    • 副主任
      • 行政組
        • 組長1名
        • 組員2名
        • 會計員1名
        • 駕駛1名
        • 工友1名
      • 服務組
        • 組長1名
        • 組員5名
        • 駕駛1名
        • 清潔工1名
      • 環保組
        • 組長1名
        • 技術員10名
        • 工友1名

業務職掌

服務業務範圍

  • 主任

    1. 綜理本中心業務。
  • 副主任

    1. 協助主任處理中心業務。
    2. 綜理環保組業務。
  • 服務組長

    1. 綜理服務組業務。
    2. 服務組業務計畫之擬訂與執行。
    3. 服務組業務改進事項之擬議。
    4. 文稿初核並兼辦重要業務。
    5. 研發與管考業務。
    6. 辦理睦鄰工作。
    7. 輔導廠商協進會會務
    8. 支援協助環保組及行政組工作。
    9. 上級臨時交辦事項。
  • 組員

    1. 辦理全區各項廠商服務工作。
    2. 辦理全區之統合業務。
    3. 辦理服務單一窗口資料之統合及相關事宜。
    4. 辦理全區景觀管理相關事宜。
    5. 辦理全區廠商資料之統計編製事項及全區資料之彙整。
    6. 辦理全區內各項違規使用查報有關事宜。
    7. 辦理全區各項公共設施之使用申請審核、查驗及復舊有關事宜。
    8. 辦理全區各項公共設施之使用管理及維護有關事宜。
    9. 協調全區自來水、電力、電信、瓦斯等供應有關事宜。
    10. 辦理全區內公共設施(道路、路燈、排水溝等)巡查事項。
    11. 辦理全區道路、路燈、水溝之清潔及維護。
    12. 協調地區警調單位維持公共秩序及安全。
    13. 國有房舍之提供使用與管理。
    14. 辦理全區公有土地之管理。
    15. 向廠商轉達政府有關法令規章及其應辦理事項。
    16. 辦理全區工廠登記及變更等相關事項。
    17. 辦理全區廠商資料之統計編製事項。(IKM)
    18. 辦理全區公共設施巡查。
    19. 辦理到廠服務業務。
    20. 協助特殊專案業務。
    21. 工業區內維護、使用費或其他服務費用之徵收。
    22. 辦理文康活動及員工福利。
    23. 協助辦理求才求職事項。
    24. 各種法令宣導。
    25. 土地使用情形清查及管制。
    26. 環境衛生及景觀路燈、水溝、道路之管理及維護工作。
    27. 辦理到廠服務業務。
  • 行政組長

    1. 綜理行政組業務。
    2. 行政組業務計劃之擬訂與執行。
    3. 行政組業務改進事項之擬議。
    4. 文稿初核並兼辨重要業務。
    5. 行政組各項財務案件之覆核。
    6. 辦理辦公室安全防護管理事宜。
    7. 辦理人事管理事項及文書監印工作。
    8. 支援協助環保組與服務組工作。
    9. 上級臨時交辦事項。
    10. 行政組營繕工程發包、財務購置及有關事項流程及審核。
  • 組員

    1. 為本中心採購人員,辦理依政府採購法規定之有關採購事宜。
    2. 辦理營繕工程及財物購置事宜。
    3. 辦理車輛機具之管理事宜。
    4. 辦理勞、健保業務有關事宜。
    5. 辦理出納業務。
    6. 消耗品之領用管理。
    7. 辦理財產管理事項。
    8. 辦理文書管理事項。
    9. 辦理檔案管理事項。
    10. 辦理專案計劃工作。
    11. 上級臨時交辦事項。
  • 會計員

    1. 辦理經費收支處理事項。
    2. 辦理代收代管財務收支處理事項。
    3. 辦理其他收入處理事項。
    4. 辦理其他有關財務事項。
    5. 辦理年度預決算之編製事項。
    6. 上級臨時交辦事項。
  • 駕駛

    1. 公務車、清潔車駕駛
    2. 車輛維護保管及區內垃圾清運工作。
  • 工友

    1. 來賓接待。
    2. 辦理採購檔案整理及調卷等相關事項。
    3. 辦理主任室公文傳達有關事項 。
    4. 辦理總收發文及檔案室管理有關事項。
    5. 上級臨時交辦事項。
  • 清潔工

    1. 辦公大樓內外清潔整理及協助環境清潔管理。

環保業務範圍

  • 環保組長

    1. 綜理環保組業務。
    2. 支援協助服務組與行政組’。環保組業務計畫之擬定與推動。<
    3. 環保組業務改進事項之擬議與推動
    4. 環保組專案計畫之研擬與推動。<
    5. 環保組各項承辦案件之覆核。本工業區污染防治有關法規之研擬
    6. 上級臨時交辦事項。
  • 技術員

    1. 全區污水排水設備圖說審查、查驗。
    2. 全區廠商申請聯接使用證明審查。
    3. 全區廠商廢水排放之資料建立與分析應用。
    4. 全區污水下水道系統之公告及管制有關事項。
    5. 全區廠商每月污水費徵收之水質、水量等資料之收集及建立。
    6. 全區污水處理廠污泥清運事宜。
    7. 全區污水處理廠放流水定期申報事宜。
    8. 全區污水管線之管理維護。
    9. 全區污水處理廠之設施、設備維護管理。
    10. 全區污水處理廠之各類維護報表、圖表之建立。
    11. 全區污水管線之管理維護。
    12. 全區污水處理工程設計、發包、施工及驗收。
    13. 全區污水處理廠之操作事項。
    14. 全區污水處理廠各單元廢水採樣。
    15. 全區污水處理廠功能及廢水排放處理情形統計與申報。
    16. 全區污水處理廠處理功能評估與改善計畫之擬訂與執行。
    17. 全區代操作單位之監督管理事項。
    18. 本工業區環境監測、環境影響評估、空氣污染防治有關事項。
    19. 污水處理廠ISO14000環境管理系統驗證與維持有關事項。
    20. 全區檢驗室採樣規劃、水質檢驗、藥品管理、器皿管理、儀器管理。
    21. 全區檢驗室QA/QC事項。
    22. 全區廠商前處理操作情形、排放廢水水質、水量稽查。
    23. 全區雨水下水道排放監控與違規處理。
    24. 全區廠商廢水排放之資料建立與分析應用。
    25. 全區污水處理廠勞工安全衛生管理事宜。
    26. 環保組教育訓練事宜。
    27. 全區污水處理廠綠化維護事宜。
    28. 上級臨時交辦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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