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經濟部修正「中小微企業多元發展專案貸款要點」
2025/05/08
貸款對象為依法辦理公司登記、商業登記、有限合夥登記之中小企業或僅辦理稅籍登記之營利事業,且營業及票債信正常,非金融及保險業、特殊娛樂業,並符合下列申貸資格之一者:
(一)第一類:朝數位轉型、淨零轉型或通路發展,且申請日前最近六個月以內任一個月僱用員工數為三十人以下。
(二)第二類:直接或間接受美國關稅影響且自中華民國一百十四年三月十二日起,任連續二個月之月平均或任一個月之營業額,較一百十三年同期月平均、一百十三年下半年月平均或一百十四年一月及二月平均之營業額減少達百分之十;但受影響業者如無法於一百十四年七月十五日以前提出營收減少之證明,可先提出資格證明申請,金融機構得予收件辦理,受影響業者並應於一百十四年七月三十一日以前補送營業稅申報資料或足資證明營收減少之文件。
受理申請期間:
自中華民國一百十四年一月十五日起至一百十七年十月三十一日止。
相關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