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辦理「就業保險促進就業實施辦法」僱用安定措施之辦理期間、適用對象、補貼期間及其他相關事項之公告,詳如附加檔案 2025/03/28 依據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臺北分局114年3月25日經園北環字第1140002192號函辦理。 相關資料: 1140328.pdf下載檔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