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內政部函以,威權統治時期國家不法行為被害者權利回復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業奉總統114年1月3日華總一義字第11300126211號令公布,請查照。 2025/01/17 旨揭修正條文刊載於總統府公報第7762號(詳見總統府網站https://www.president.gov.tw公報系統)。 相關資料: 494850_A13080100G_1140000233_doc1_Attach2.pdf下載檔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