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性工業區注意事項
2025/08/19
本產業園區依據「特殊性工業區緩衝地帶及空氣品質監測設施設置標準」
(註 1),已臨界列為特殊性工業區。如列為特殊性工業區,區內應增設空氣品質監測設施,所衍生鉅額費用且將由廠商負擔。
如廠商有購(租)地需求,請先向本服務中心洽詢是否屬上述 14 項產業類別(註 2)及後續應收取費用等相關事宜。
註 1:「特殊性工業區緩衝地帶及空氣品質監測設施設置標準」
註 2:特殊性工業區所列 14 項產業類別
1.金屬冶煉業 2.煉油工業 3.石油化學基本原料工業 4.紙漿工業 5.水
泥製造工業 6.農藥原體製造工業 7.煉焦工業 8.以煤、油或氣體為燃
料之電力業 9.樹脂、塑膠、橡膠製造工業 10.石油化學中間原料業
11.酸鹼工業 12.半導體製造工業 13.光電材料及元件製造業 14.其他
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工業
相關資料:
相關網址: 全國法規資料-特殊性工業區緩衝地帶及空氣品質監測設施設置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