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勞動部修正發布「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部分條文及第3條附表2修正條文、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
2026/07/03
【經濟部高雄臨海產業園區服務中心 轉知宣導】
一、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高屏分局於中華民國115年7月2日以經園高環字第1150006684號函,轉知勞動部修正發布之「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部分條文及第3條附表2修正條文、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各1份。
二、旨揭辦法部分條文業經勞動部於中華民國115年6月29日以勞職授字第1150252299號令修正發布。為健全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制度,請各相關事業單位務必配合新修法規落實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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