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通告】事業廢棄物「廢電木板」代碼認定變更,請區內廠商配合辦理
2026/05/15
一、辦理依據:
依據環境部資源循環署最新公告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審查作業參考指引」,針對廢電木板(或稱廢尿素板)之申報代碼與再利用規定已有明確變更,請務必配合檢視並辦理。
二、代碼認定修正:
廢電木板(如含紙、木屑或棉布等複合材質)不得再填報為以下代碼進行再利用:
(一)R-0201(廢塑膠)
(二)R-0221(固體再生燃料原料用廢塑膠)
三、事業單位配合事項:
檢視廢清書: 敬請儘速核對貴公司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若有將廢電木板申報為上述 R 代碼者,請儘速辦理變更。
四、申請再利用:
如有再利用需求,須依《廢棄物清理法》第 39 條規定,另向產源之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再利用許可,獲同意後始得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