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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下稱職安署)為避免勞工於高氣溫環境從事作業發生中暑職業災害。

2025/06/09

一、雇主應依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324條之6規定,強化高氣溫熱危害保護措施,落實設置遮陽、降溫之措施及設備(如遮陽網、遮陽帳棚、風扇、水霧等)、提供陰涼休息場所及充分飲水、調整作息時間、採取勞工熱適應及強化健康管理、教育宣導及緊急應變處理等機制,違反規定經通知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者,依《職業安全衛生法》規定處新臺幣3萬至15萬元罰鍰;另當戶外熱危害風險達最高等級(第4級)時,雇主未依同規則第303條之1規定設置適當之設施、設備者,最高可立即處新臺幣30萬元罰鍰。

二、請善用職安署結合交通部中央氣象署氣象資訊開發之「高氣溫戶外作業熱危害預警行動資訊網」(https://hiosha.osha.gov.tw/),以掌握當地熱指數及評估取得相關應對防護措施,提升戶外作業相關人員之熱危害預防認知。另於夏季作業期間應特別注意勞工身體狀況,若工作中有身體不適,應即時反映及處置,必要時應立即尋求醫療協助,以避免造成更嚴重的傷害,該署官網的高氣溫作業危害預防專區 (https://www.osha.gov.tw/48110/48207/48309/)亦有提供相關宣導資訊,請多加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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