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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轉內政部「消防法第21條之1第2項一定規模以上之實驗室或倉庫」,業經該部於114年5月29日以台內消字第1141602385號公告訂定。

2025/06/09

如需訂定規定,請至行政院公報資訊網(網址https://gazette.nat.gov.tw/egFront)或該部消防署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s://www.nfa.gov.tw)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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