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經濟部訂定「產業園區一般公共設施維護費費率」,並自即日生效。
2025/04/25
依據:產業創新條例第53條辦理。
公告事項:
一、經濟部114年4月16日經園字第11455700133號函核定「產業園區一般公共設施維護費費率」。
二、「觀音產業園區一般公共設施維護費費率」如附件。
相關資料:
2025/04/25
依據:產業創新條例第53條辦理。
公告事項:
一、經濟部114年4月16日經園字第11455700133號函核定「產業園區一般公共設施維護費費率」。
二、「觀音產業園區一般公共設施維護費費率」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