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部訂定「事業應盤查登錄溫室氣體排放量之排放源」,並自114年3月4日生效,請查照。 2025/03/13 環境部訂定「事業應盤查登錄溫室氣體排放量之排放源」,並自114年3月4日生效,請查照。 相關資料: 公文1.pdf下載檔案(.pdf) 0313.pdf下載檔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