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轉有關勞動基準法第46條所稱置備法定代理人同意書疑義,如說明,請查照。
2025/01/13
o依據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114年1月8日經園環安字第1140000415號函辦理(原函及附件影附)。
o查勞動基準法第46條規定:「未滿18歲之人受僱從事工作者,雇主應置備其法定代理人同意書及其年齡證明文件。」,上開規定之主要目的係課予雇主僱用未滿18歲之人者,均應置備其法定代理人同意書及其年齡證明文件之責任,以確保法定代理人協助執行把關工作,並便於勞動檢查機關進行查驗。
o前揭「置備法定代理人同意書」,若其同意書係由法定代理人之一方出具,得認符合前開規定之意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