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轉修正「舊機動車輛及引擎輸出查證作業要點」部分規定,並自中華民國115年4月15日生效。 2026/03/25 修正「舊機動車輛及引擎輸出查證作業要點」部分規定,並自中華民國115年4月15日生效。 相關資料: 發布令.pdf下載檔案(.pdf) 舊機動車輛及引擎輸出查證作業要點部分規定修正規定.odt下載檔案(.odt) 舊機動車輛及引擎輸出查證作業要點部分規定修正對照表.pdf下載檔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