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勞動部修正「雇主申請招募第二類外國人文件效期、申請程序及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規定之文件」第三點,請查照。
2025/05/09
一、依據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114年4月30日經園環安字第1140007931號函轉勞動部114年4月25日勞動發事字第1140504503B號函辦理(原函與附件影附)。
二、旨案業經勞動部於114年4月25日以勞動發事字第1140504503A號令修正發布。
相關資料:
2025/05/09
一、依據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114年4月30日經園環安字第1140007931號函轉勞動部114年4月25日勞動發事字第1140504503B號函辦理(原函與附件影附)。
二、旨案業經勞動部於114年4月25日以勞動發事字第1140504503A號令修正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