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環境部於114年1月20日修正「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部分條文及第六十條附表一,敬請貴公司(廠)下載參閱,請查照。 2025/01/20 旨揭辦法之修正內容涉及新增園區特定行業別廠商定檢申報項目,另檢附該辦法部分條文及第六十條附表一修正總說明。 相關資料: 修正總說明.pdf下載檔案(.pdf) 附表一、事業或污水下水道系統檢測申報項目及檢測頻率.pdf下載檔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