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勞動部說明同一雇主合法工廠所聘僱從事製造工作移工,得申請變更工作場所至已向地方政府提報改善計畫但尚未核定之工廠案 2025/04/18 依據勞動部114年4月8日勞動發管字第1140504256號函(原函影附)辦理。 相關資料: 勞動部函.pdf下載檔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