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轉環境部函送「飲用水水質標準」第3條之1修正草案公告影本,並附修正草案總說明及修正草案條文對照表,請查照。
2024/08/30
飲用水水質標準自八十七年二月四日訂定發布,迄今歷經七次修
正。全氟烷基物質(Per fluoro alkyl substances, PFAS)屬持久性有機污染物,對人體健康有致癌風險,如進入飲用水供水系統,將對民眾
健康產生危害疑慮。為因應國際管制趨勢,提高管理強度,導入飲用水
水質標準加以強制規範,爰修正條文第三條之一,增訂全氟烷基物質
(PFAS)水質標準,及相關管理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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