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書函以,有關各機關托兒設施或適當之托兒措施,請依「性別平等工作法」第23條第1項規定辦理,請查照。
活動時間
2025/04/07 ~ 2025/12/31
活動內容
查「性別平等工作法」第23條第1項規定,僱用受僱者100人
以上之雇主,應提供哺(集)乳室、托兒設施或適當之托兒措
施。同法第3條規定,雇主係指僱用受僱者之人、公私立機構
或機關。
查「性別平等工作法」第23條第1項規定,僱用受僱者100人
以上之雇主,應提供哺(集)乳室、托兒設施或適當之托兒措
施。同法第3條規定,雇主係指僱用受僱者之人、公私立機構
或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