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佈欄

轉知:勞動部修正「勞動部辦理職業災害死亡勞工家屬慰助注意事項」第三點規定,並自114年7月1日生效,請參閱。

2025/06/13

一、依據勞動部114年6月5日勞職授字第1140252231號函辦理。

二、考量國人基本生活所需之費用及消費者物價指數逐年上升,為能更周延地照顧職業災害死亡勞工家屬生活,及落實本部關懷勞工心意,遂提高慰問金發給金額至新臺幣20萬元整。

三、檢附勞動部辦理職業災害死亡勞工家屬慰助注意事項第三點修正規定及修正對照表各一份,請參閱附檔。


相關資料:
  • 地址:桃園市大園區內海里民生路101號
  • 本網站支援Edge、Firefox及Chrome,最佳瀏覽解析度為1280x80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