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衛生福利部修正「鮮乳保久乳調味乳乳飲品及乳粉品名及標示規定」,名稱並修正為「食用動物乳保久乳調味乳乳飲品及乳粉品名及標示規定」,請轉知所轄事業單位查照。
2025/06/12
依據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114年6月6日經園環安字第1140010919號函轉勞動部114年6月5日勞動關1字第1140142340號函辦理(原函與附件影附)。
相關資料:
2025/06/12
依據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114年6月6日經園環安字第1140010919號函轉勞動部114年6月5日勞動關1字第1140142340號函辦理(原函與附件影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