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修正「補助中小企業新購防爆電氣設備型式檢定合格品作業要點」部分規定,業經職安署於中華民國114年4月7日以勞職安4字第1141400291號令修正發布,自114年5月1日起生效,請參閱。
2025/04/11
一、依據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114年4月7日勞職安4字第1141400291B號辦理。
二、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發布修正「補助中小企業新購防爆電氣設備型式檢定合格品作業要點」部分規定,自114年5月1日起生效。
相關資料:
2025/04/11
一、依據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114年4月7日勞職安4字第1141400291B號辦理。
二、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發布修正「補助中小企業新購防爆電氣設備型式檢定合格品作業要點」部分規定,自114年5月1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