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環境部訂定「自願性產品碳足跡核定標示及管理辦法」,請查照轉知。 2025/03/31 ‧依據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114年3月26日經園環永字第1140005638號函(原函及附件影附)辦理。 相關資料: 自願性產品碳足跡核定標示及管理辦法總說明.pdf下載檔案(.pdf) 自願性產品碳足跡核定標示及管理辦法.odt下載檔案(.odt) 附圖產品碳足跡標籤.pdf下載檔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