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佈欄

轉知:「新化學物質登記管理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業經勞動部於中華民國114年3月7日以勞職授字第1140250638號公告預告(如附件),如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請於公告次日起60日內提送勞動部。

2025/03/13

勞動部公告

中華民國114年3月7日

勞職授字第1140250638號

主 旨:預告修正「新化學物質登記管理辦法」部分條文草案。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勞動部。

二、修正依據:職業安全衛生法第十三條第三項。

三、「新化學物質登記管理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勞動部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s://www.mol.gov.tw),「勞動法令/最新動態」網頁。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60日內,依所附意見表格向本部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

(二)地址: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11樓

(三)聯絡人:賴技士

(四)電話:(02)89956666分機8123

(五)傳真:(02)89956665

(六)電子郵件:yuchenglai@osha.gov.tw


相關資料:
  • 地址:桃園市大園區內海里民生路101號
  • 本網站支援Edge、Firefox及Chrome,最佳瀏覽解析度為1280x80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