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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能源管理法有關「能源用戶應申報使用能源之種類、數量、項目、效率、申報期間及方式」,業經經濟部於中華民國114年1月24日以經能字第11458000670號公告修正,檢送前揭公告影本(含附件)1份,請參閱。

2025/02/06

依據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114年2月3日經園投創字第1140002098號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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