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佈欄

(轉知)文化部修正「文化部公共藝術視覺藝術類專家學者資料庫建置作業須知」,名稱修正為「文化部公共藝術專家資料庫建置作業須知」,並自114年4月15日生效,請參閱。

2025/02/03

依據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114年1月16日經園開工字第1140001314號函轉文化部114年1月9日文藝字第1133035130號函辦理(原函及附件影附)。


相關資料:
  • 地址:桃園市大園區內海里民生路101號
  • 本網站支援Edge、Firefox及Chrome,最佳瀏覽解析度為1280x80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