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佈欄

轉知:財政部關務署113年12月17日台關統字第1131033956號公告增列「中華民國海關進口稅則輸出入貨品分類表合訂本」中,貨品分類號列第8430.41.10.00-3號「自力推動掘井機」稽徵特別規定。

2024/12/20

依據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113年12月18日經園投輔字第1130025179號函轉財政部關務署113年12月17日台關統字第11310339561號函辦理。

財政部關務署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12月17日

發文字號:台關統字第1131033956號

附件:如公告事項

主旨:公告自即日起,增列「中華民國海關進口稅則輸出入貨品分類表合訂本」貨品分類號列第8430.41.10.00-3號「自力推動掘井機」稽徵特別規定Z,報關時請依規定注意申報。

依據:海關進出口貿易統計作業要點第7點規定及旨揭合訂本?、「稽徵特別規定」欄使用說明(十一)。

公告事項:檢附本署稽徵特別規定變更明細表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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