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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送大陸委員會修正公告「臺灣地區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禁止擔任大陸地區黨務、軍事、行政或具政治性機關(構)、團體之職務或為其成員」之事項附件,並自113年5月2日生效

2024/05/13

依據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113年5月7日經園發計字第1130009112號函轉大陸委員會113年5月2日陸法字第1139902432B號函(原函及附件影附)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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