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財政部國有財產署修正「國有不動產撥用作業注意事項」第九點,請查照。 2025/05/09 依據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114年5月5日經園秘事字第1140008435號函辦理(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1份)。 相關資料: 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函.pdf下載檔案(.pdf) 國有不動產撥用作業注意事項第九點修正規定.pdf下載檔案(.pdf) 國有不動產撥用作業注意事項第九點修正對照表.pdf下載檔案(.pdf)